《就业促进法》中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条款的缺陷与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1007.2008.02.017

《就业促进法》中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条款的缺陷与完善

引用
狭义的平等就业权是指公民不受歧视地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平等就业权从本质上说属于私权利,因而应该具有权利救济程序.<就业促进法>实现了平等就业权由虚置的宪法权利向具体权利的转变.但<劳动法>以及现行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制度与该原则不匹配,形成对该救济权的限制.因此应该通过扩大劳动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同时改革我国传统诉权理论,确立利益主义诉权原则,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以实现对平等就业权的司法救济.

《就业促进法》、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诉权

28

D922.5(中国法律)

2008-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1-7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1005-1007

12-1387/F

28

2008,28(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