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所得视角:所得税法与民法之有机结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1007.2007.01.013

应税所得视角:所得税法与民法之有机结合

引用
所得税中的"所得"是纳税人依民事活动所获得的各项财产,因此所得税的征收实际上会影响到纳税人的财产所有权.因而作为公法的所得税法与确认和保护私人财产的民法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所得税法是关系国家财政收入的法律制度,而民法是调整私人主体的财产关系的法律,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然而如果没有民法对财产关系的调整,那么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等问题将无法确定,因而,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在研究税法的过程中尤为显得重要.

所得税、民法、所有权、纳税主体

27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07-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9-6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1005-1007

12-1387/F

27

2007,27(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