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70.2015.06.026
论数字时代的被遗忘权——请求享有“清白历史”的权利
当信息脱离纸质媒介被数字化之后,个人的信息,包括一个人不光彩的过去,很可能在网络上留下了持久的数字化印迹,可随时随地通过搜索引擎被检索出来.近年来在一些国家,有公民要求对有关自己过去的信息享有“被遗忘的权利”,要求网络媒体和搜索引擎删除网络上有关他的过去的信息.鉴于此,本文将对被遗忘权从法理、社会价值、成本效益与相关权利的冲突和协调四个方面来进行讨论,为实践中处理公民要求删除网络上的信息的问题提供参考.
被遗忘权、隐私、成本效益、清白历史、言论自由、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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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
2015-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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