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治外法权与在华外报
外国人在华创办报刊,本应纳入到中方的管辖范围.但是由于治外法权的存在,晚清以来,外国人在中国创办的报刊享受特权,不受中方管理.这实际上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为此,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为收回外人在华报刊的管理权进行过努力.通过对外国人在华办报的历史考察,我们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废除治外法权,实现民族解放和国家完全独立.
治外法权、在华外报、大清报律、新闻事业管理
K26;K2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晚清政府对西方近代新闻事业的认知与调试"09SZYB05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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