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70.2006.01.045
知识产权保护与打造传媒品牌竞争力
@@ 一、传媒业属于知识经济范畴,是知识产权业;传媒产品是智力产品
1996年,美国版权业(包括软件业,电影电视业)的出口额已经超过了其传统行业,如农业及制造业(航天,汽车业)而成为美国的支柱产业.美国据此正式宣布这是美国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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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广播、电视事业)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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