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br>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br> 一、试点目的<br> 改革创新乡村规划理念和方法,树立一批符合农村实际、具有较强实用性的乡村规划示范,以带动乡村规划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建设部、办公厅、乡村规划、建设规划、村庄规划、试点工作、规划工作、改革创新、生产建设兵团、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委员会、有效推进、规划理念、自治区、重庆市、天津市、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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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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