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市建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局:<br>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部署,积极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国来看,乡村无规划、乡村建设无序的问题仍然严重,乡村规划照搬城市规划理念和方法、脱离农村实际、实用性差的问题更为普遍。为扭转这一局面,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关于“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建设部、改革创新、有效推进、乡村规划、人居环境、新农村建设、国土资源局、乡村建设、环境治理、规划理念、规划工作、规划编制、分类指导、自治区、重庆市、天津市、上海市、国务院
TP3;TU9
2016-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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