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439.2004.07.002
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与发展--访古建筑保护专家罗哲文先生
@@ 记者:2002年,国家制定颁布的<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提出历史文化镇村的概念,以法的形式确立了名镇(村)在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从而使历史文化镇(村)成为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您和郑孝燮、谢辰生等专家的积极呼吁下,建设部、文物局于2003年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村),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古镇(村)的保护意识.据了解,今年各省市都积极申报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村,您如何看待各地的积极反响?有何建议?
历史文化村镇、古建筑保护、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镇、文物保护法、遗产、法的形式、保护意识、文物局、建设部、组成、专家、申报、国家、古镇、概念、地位、颁布
K0(史学理论)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