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439.2002.01.044
启示来自美国小城镇
@@ 美国是一个地方高度自治的国家.在美国宪法中只对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组织作了立法.县、市、镇政府的组织均未立法.县、市、镇是从州一级得来的,称为地方政府.美国地方政府虽有县、市、镇称谓的区别,但均隶属于州,没有行政级别的差异,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美国、地方政府、组织、行政级别、联邦政府、隶属关系、立法、高度自治、州政府、镇政府、宪法、国家
R19;K35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