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证据问题
语法研究所用经验证据有三个主要来源:自拟,真实出现的语言材料,包括口语和书面语,以及实验或调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始于黎锦熙1924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1950年代之前的现代汉语语法著作,根据的几乎全部是书面语材料,包括早期白话文和现代白话文作品,并且大都标明出处,以示有书为证.这种做法延续到1950年代.从1955-1956年公布的普通话定义也可以看出,它代表了当时的共识.1960年代之后,尤其是近三四十年来,通过自拟获取例证的做法渐渐通行开来,更为重视口语,尤其是北京口语的研究,从书面语直接引用或改写的例句也可以不必注明出处.这些变化反映汉语语法研究者对自己语感的自信在不断增强,反映现代汉语语法学界对于什么是合语法或不合语法的用法有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也反映现代汉语标准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应该如何获取证据,涉及许多同现代汉语标准语的起源与发展有关的问题,主要围绕如何看待作为语料的现代汉语标准语、口语和书面语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握自拟、利用真实语料以及实验/调查这三种获取证据的方式各自的特点.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梳理有关问题的来龙去脉,并指出某些问题的症结所在.
现代汉语、语法、普通话、北京话、口语、书面语、白话文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