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语言的连词“或者”看我国法律文本的可读性
本文通过语料库和对比的方法对立法语言中的连词“或者”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总结出“或者”具有这些使用特点:出现频率高、共现频率高、“或者”词组内部结构层次复杂、内嵌结构比例较高、外部功能多样.本文进一步提出,立法语言中的连词“或者”使得我国法律条文的结构更加复杂、层次更多、不同成分之间的边界更加难以确定、也更容易引起歧义,和日常语言的差异更加突出,最终降低了我国法律文本的可读性.最后本文分析了立法语言中“或者”影响我国法律文本可读性的原因,并给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或者”、法律文本可读性、立法语言、连词
本文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语料库的法律常用词语应用研究”项目批准号:12ZHC025的研究成果之一,谨致谢意.
2016-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