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026.2006.04.020
中国古代判词的修辞蕴涵:说服与劝导
本文重点考察中国古代判词的修辞蕴涵:说服与劝导.长期以来人们都坚信理性和逻辑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然而理性和逻辑并不能解决一切法律问题,因为它不能诉诸人们的内心世界、心灵结构.中国古代判词虽然非理性、非逻辑化倾向比较严重,也没有对法言法语使用的严格要求,却用情感的、道德的修辞直接诉诸人们的心灵,达到说服的目的.
古代判词、修辞、说服
H0;D9
2008-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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