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的重新仲裁制度
重新仲裁制度作为撤销仲裁裁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有瑕疵的仲裁裁决的有效法律救济手段,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仲裁程序中的失误,保证当事人仲裁意愿的实施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实践中存在许多立法与司法中需要完善的地方。笔者主要参照德国、英国、美国等国的国内法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有关重新仲裁的规定,就重新仲裁的决定权和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仲裁的事由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
裁决、重新仲裁、制度
D925(中国法律)
2013-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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