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税对中国大陆个税的借鉴意义
美国财经双周刊《福布斯》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香港是仅次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全球第二个税负最轻的地方;中国内地则是全球税负第二重的国家,居于法国之后,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地区.我国于2011年6月宣布再次上调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9月1日起开始实行.扣除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上调至3500元,仍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由9档累进税率下调为7档,最低税率由5%调整为3%,最高税率为45%不变.但工薪阶层仍然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力军,富人逃税漏税的问题仍十分严重,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定为3500是否合理、个税的征收能否起到平衡收入的作用等,还有待考验.反观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简单,税赋从轻,征税项目只有3个,高度信息化的征收管理方式保证了税收的公平,这些值得我们借鉴.
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平衡收入
F812(财政、国家财政)
2013-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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