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202-B.2012.09.288
信托企业所得税法研究
信托业在经历了31年的发展,逐步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重的金融模式,随着“一法两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的出台,信托行业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但是我国现行税制并没有对信托课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当前对信托的课税所依据的是针对一般经济业务的政策规定,并未考虑信托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在所得税领域存在着信托所得的税收并不明确、双重征税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信托业的发展和财产管理制度的创新.研究信托所得税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信托、税法、信托所得税法
D922.2(中国法律)
2012-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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