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202-B.2011.05.288
浅析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公共利益范畴的意义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对公共利益的范畴的界定,通过两次大范围的意见征集,最终将公共利益的范畴定于六项,在第四项中将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入公共利益的范畴不得不说是一个重要举措.本文首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共利益做简单介绍,然后对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公共利益范畴的意义做简要分析.
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利益、意义
F293.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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