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中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4202-B.2011.05.246

婚姻家庭法中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引用
强制性规范是法律规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私交融在私法中的表现,是私法权利运行的基础.在我国现行的<婚姻家庭法>中"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相当有限,国家公权力介入婚姻家庭,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因素增多.如果我们对婚姻家庭法的强制性法律规范置之不理,对国家公权力介入婚姻家庭采回避态度,仅从民法私法思维定性婚姻家庭法显然是不明智的,也有违客观事实.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婚姻家庭法中的强制性规范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强制性规范、公法与私法、婚姻家庭法

D923.9(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财经(理论版)

1009-4202

11-4459/F

201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