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202-B.2010.11.212
防弊与兴利并起,安全与效率同构——从北海金融传销案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关系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是矛盾的统一体,没有金融创新的发展就没有金融监管的发展.金融创新是推动监管发展变化的主导力量,通过持续不断的创新,即使创新主体获得了创新收益,也使监管主体相应提高了监管水平,两者相得益彰.金融创新的监管过程也是监管主体与创新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普及打破了旧的金融秩序和格局,增加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因而需要新的规则加以规范和约束,从而推动金融监管的进一步发展.
次贷危机、金融创新、金融监管
D922.28(中国法律)
2011-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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