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202-B.2010.08.131
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在法律上并未明确地规定,都是由各部门根据法律的有关精神制定的部门规章,需要在法律的层面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对于食品来说,更应加强政府对其的规制,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由政府实施强制性检验,同时,将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用定期监督检查来建立质量评价指数的样本总体,用统一监督检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来对存有质量问题的一类产品进行行业性整治,用监督抽查来及时发现存有质量问题的商品.
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免检制度
D922.29(中国法律)
2010-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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