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202-B.2010.03.068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许多学者提出审级较少,建议采取三审终审或者多元化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所显示出的弊端主要原因并不是审级较少,而是因为相关制度的不合理造成的.本文通过介绍西方国家现行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反思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固有缺陷以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审级制度、两审终审、缺陷
D925(中国法律)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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