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202-B.2010.03.025
浅谈发展小额巨灾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应对巨灾损失的常规方式主要是采取财政紧急拨款和各界募捐.这种方式从表面上来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是从长远来看并不能完全代替巨灾保险的作用.因为全民救助在救灾中可能效率很高,但在灾后就会出现剩余资金处置、管理等问题,救灾资金的运用效率受到限制,并可能滋生腐败.所以,在目前的中国,在农村地区发展小额巨灾保险显得尤为重要.
小额巨灾保险、必要性、可行性
F842(保险)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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