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407.2020.05.028
江苏省和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对比分析
目的 以江苏省和陕西省为典型代表,对比分析中国东部与西部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质量的现状、差异及影响因素,为ADR监测工作的完善提供依据.方法 将两省2015~2017年的ADR报告分层抽样,分析其抽样样本.结果 江苏省的ADR报告质量明显优于陕西省,江苏省的"良好及以上"ADR报告占比为16.22%,而陕西省仅为1.40%,且经过统计学检验,两省报告质量比较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1).新的和严重的ADR报告占比较少(新的ADR报告在两省占比不足26.00%,严重的ADR报告在两省占比不足6.00%),上报人员对于报告中的患者基本信息、ADR基本信息和上报时限等项目填写不准确或不规范,这些都是导致陕西省ADR报告质量较差的原因.结论 陕西省ADR报告质量较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提高上报人员对ADR监测的态度和认知度,进而提高ADR报告的质量.
药品不良反应、江苏省、陕西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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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69.3(药理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8XGL019
202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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