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769.2014.04.031
公民教育与医学院校的《卫生法学》教学
《卫生法学》课作为医学人文教育主干课程之一,是对医学生进行卫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同时该课程还应承担起公民教育的功能,这对实现我国医学人文教育的现代转型颇具意义。在该课程教学中,要健全体制保障,使公民教育有据可依;要转变教学观念,把公民教育作为该课程教学的重要教学目标;要整合优化教学内容,实现公民教育与卫生法制教育的有机融合。
公民教育、卫生法学、融合、路径
G642(高等教育)
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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