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672.2017.04.013
创新药物纳入医保管理的路径分析——兼评青岛、浙江、江苏等地的实践
将重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物纳入医保管理的进路为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两大进路均具正当性.两者的时间可及性、药物价格政策和发展趋势相当.大病医疗救助的药物容量、报销比例灵活性、筹资渠道优于大病医疗保险.两大路径均引入了以医疗保险机构主导的谈判机制,以降低创新药物的综合价格.
创新药物、医疗保障、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保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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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0.613(保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5FJY017;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2015年度规划项目一般项目GD15CGL01;2015年度广东医科大学科研基金人文社科类重点培育项目Z2015008;2016年度广东医科大学公共管理学科重点扶持课题Z2016GL002;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2016年面上课题立项项目2017-WJ02-02
2017-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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