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68/j.cnki.1009-9107.2021.06.10
村集体角色与土地流转秩序——两种组织化流转模式的比较
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地规模化经营的需求不断凸显.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以村集体为载体的组织化流转成为推动农业转型的重要途径.皖南F县的两种组织化流转事实表明:流转方式不同,村集体的角色不同,形成的土地流转秩序也有很大的差异.在行政主导的组织化流转中,村集体扮演的是政府代理人的角色,村集体介入下流转关系发生了异化,从而造成了大户霸租、农户霸地的治理困境;而当组织化流转以村民自治的形式进行时,作为农民的联合体,村集体获得了农户的充分授权,交易双方的市场关系也得以保留,土地秩序实现了良性运转.因此,要充分认识制度安排对流转秩序的影响,防范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土地流转的行为,在此基础上保持村民自治活力和规范性的制度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做好农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组织化;村集体;土地流转;行政主导;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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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CSH050;18CZZ037
202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