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变迁下的农村社会组织
回顾乡村治理结构变化的历史过程,农村社会结构以及不同治理主体间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多中心乡村治理格局正在成为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方式.农村社会组织作为治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在协调不同治理主体关系、实现村民利益有效表达、推动农村社区民主意识形成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由于自然嵌入农村社会结构,农村社会组织通过组织运作实现了不同治理主体的广泛参与,这与目前乡村多中心治理格局目标相得益彰.乡村治理过程显然需要组织运作机制与传统村民自治机制有机结合.因此,农村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并与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个体等治理主体相互合作协商是解决目前农村社会治理困境的主要出路.
乡村治理、农村社会组织、多中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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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2.21(创造发明、先进经验)
2013-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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