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107.2010.02.022
关于我国民主选举的一些思考
13亿人口及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我国不能实行多党竞争执政.我国应改等额选举为党组织最终决定侯选人的差额选举.这种选举办法就是把各级政府的一把手置于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的双重有效选择和监督之下.类似的办法也应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这就既坚持了党的领导,又使我国人民拥有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广泛、更实惠的民主选举权.这样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稳妥地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人们不满的权力腐败问题就能基本解决.
政治体制改革、多党制、差额选举、民主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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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4(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0-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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