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八种”新解——读陈寅恪《元代汉人译名考》
“汉人八种”见于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其中包括契丹、高丽、女真、渤海等元代的八种民族名称,历来为研究民族关系的最重要史料之一.20世纪初,日本学者箭内亘指出,“汉人八种”中竟然遗漏了汉人本身,也没有包括原南宋统治区的南人,他认为应补正为“汉人十种”.陈寅恪先生根据“汉人八种”中的“竹因歹”与“竹温”是蒙古语对汉人的称谓,指出“汉人八种”并没有遗漏汉人,批驳了箭内亘的说法,同时提出“汉人八种”可能抄自某种蒙古文资料的设想.本文在陈寅恪与王国维二人的工作与新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1)“汉人八种”是元朝统治者对境内使用汉文的各民族的统称,并不代表这些民族本身都自我认同为汉人.(2)“汉儿”是辽金两代华北人民的自称,也是宋人对他们的称呼;而宋统治区的人民北人称之为“南家”“蛮子”,元统一之后被称为“南人”.汉人与辽金元统治者的关系较南人更密切,与南人是两个不同的群体,“汉人八种”中不包括南人是自然的.(3)记入“汉人八种”的族名,除了“竹因歹”与“竹温”为蒙古语对汉人的称谓之外,本文将前人未曾涉及的族名“术里阔歹”订正为“术里阁歹”,即jurjidai(女真),并将“竹赤歹”订正为“竹儿亦歹”,亦即jurjidai(女真)的音译.本文再根据韩儒林先生对于“蒙古七十二种”中的部族名称重复登录的讨论,提出“汉人八种”中的“竹因歹(汉儿)、术里阔”阇”歹”与“竹温(汉儿)、竹”儿”赤”亦”歹”同样重复的看法.(4)本文指出,既往研究视野多仅限于“汉人八种”本身,限制了对问题的认识.在陶宗仪原书中,“汉人八种”是“民族”条的部分内容.“氏族”条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余三部分分别为“蒙古七十二种”“色目三十一种”与“金人姓氏”.本文进而提出,这份氏族名单与元代科举分蒙古、色目与汉人、南人两榜有关,应当产生于对举子进行氏族登记的过程中.
“汉人八种”、蒙古、色目、契丹、女真、高丽
C95(民族学)
2020-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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