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制度与关系:河套水利社会形成的内在机制——兼论水利社会的一种类型
在水利社会类型的研究中,国内学界对“库域型”“泉域型”“圩垸型”研究较多,其他类型尚待深入挖掘.本文试图提出一种位于黄河中上游流域河套地区的“河域型水利社会”类型,并探究其形成的内在机制.研究发现,组织、制度和关系是我们理解内在机制的三个核心逻辑.从组织方面看,河套水利网络的雏形是由民间水利组织开发和构建的,他们凭借独有的渠道开挖技术将资金和劳动力聚拢.从制度方面看,民间组织将水权和地权一手掌握,并采用了“公中”和“牛犋”等管理方式,使无地农民和地主紧紧与土地联系在一起.从关系方面看,民间组织妥善处理了与蒙古王公、教会及当地普通蒙古族之间的关系,并促进了汉移民和当地蒙古族在亲密场景互动中的不断融合,最终在河套地区形成稳定的农区和农业社会秩序.
水利开发、民间技术、移民社会、水利社会
C91(社会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5YJC840005
2019-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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