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解礼物交换中“竞争性”的一个札记
问题的提出莫斯在《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一文开头明确了这篇文章的主要问题,即“在后进社会或古式社会中,是什么样的权利与利益规则,导致接受了馈赠就有义务回报?礼物中究竟有什么力量使得受赠者必须回礼?”②借着对以上问题的回答,莫斯在社会理论、社会学方法论和道德主张三个维度上充分地论述了社会学年鉴学派关于总体性的主张.礼物交换中的总体性首先体现在人们与物之间的混融上.借着物在礼物中的流通,人与人之间的混融也得以实现.但如果仅仅强调礼物交换的总体性的维度,或只关注与之相关的混融,我们便很难理解,为何一些礼物交换要以一种竞争的形态出现.在大多数情况下,礼物交换一点也不温情脉脉,相反,它可能以“对峙和竞争”③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
C912.4(社会学)
2015-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0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