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制度、信仰相互嵌套之文明——读盖尔纳的《穆斯林社会》
“宗教事实必须被看作一个融贯的系统之内各个部分彼此之间的关系,每个部分都只有在与其他部分的关系中才有意义,而这个系统本身只和在与其他作为一套更广泛的关系之组成部分的制度系统的关系中,才会有意义.”①在1965出版的《原始宗教理论》中,埃文斯-普理查德(E.E.Evans-Pritchard,1902~1973,也译为伊凡-普里查)表达了将信仰与社会制度诸要素视为关联体来研究的思路.②16年后(1981),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1925~1995)在其著作《穆斯林社会》(Muslim Society)里更为集中地阐述了类似的学术思考.③本文将尝试讨论盖尔纳《穆斯林社会》对穆斯林社会的论述及其学术源流.需要提前指出的是,此书为盖尔纳发表于不同时期的论文的集录,他在该书增补的第一篇长文中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其穆斯林社会研究的整体思路和主要观点.故此,本文的评介将以该文为主,同时亦兼及其他文章.
C912.4(社会学)
201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79-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