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558.2010.03.018
村落:民间社会的文化等级——以甘肃洮岷地区青苗会权利类型为例
甘肃洮岷地区青苗会产生于清代初期,是负责洮岷地区湫神①祭祀活动的民间组织.根据会首参选条件的不同,洮岷地区青苗会内部的权利类型可以分为家族共治型、老人治理型、个人能力与经济主导型三种.在洮岷地区的青苗会组织中,神圣与世俗、精英与民间权力并存,权力类型较为多元,民间社会的文化等级性鲜明.
洮岷、青苗会、会首
K890(风俗习惯)
201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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