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961.2015.04.019
俄联邦社会经济超前发展区联邦法
《俄联邦社会经济超前发展区联邦法》主体法案该法律2014年12月23日由俄国家杜马终读通过,2014年12月25日由俄联邦委员会审议批准,2014年12月29日由总统普京签署,自正式公布之日起90天后生效.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法律调整对象本法律对俄联邦社会经济超前发展区(以下简称“超前发展区”或“发展区”)的法律制度、国家扶持措施及运营管理办法做出规定.
俄联邦、社会经济、展区、法律制度、国家杜马、管理办法、扶持措施、调整对象、总则、总统、运营、委员、签署、普京、会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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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0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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