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52/j.cnki.xdxbsk.2016-04-015
征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利益主体及其关系重构
研究征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利益主体的目的是明确和理顺各主体的角色定位和正当关系.通过规范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深入分析各利益主体的具体角色和所代表利益的不同,得出结论:征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改革应当坚持市场化导向,在平等保护的基础上,兼具公平和效率,通过严格监督约束政府权力,保障农村集体合法权益,适当提高农民分配比例来重构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最终实现法律规制下的利益均衡.
农村经济、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利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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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BFX170;陕西省软科学基金项目2015KRM066
2016-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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