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52/j.cnki.xdxbsk.2015-06-005
唐代门荫制度诸问题再探讨
唐代门荫制度以本品为标准,散官、职事官五品以上,勋官视二品以上,爵位都可以有荫.通过对《新唐书》和《唐六典》的考释,可知在间接用荫的途径中,品阶、身份与用荫为卫官之间,在高层次上是一对多的关系,在低层次上是多对多的关系.用荫入学馆,《选举志》中记述的是龙朔二年以前的一种综合情况.直接用荫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用荫出官并非要先结散品,再获得官职.门荫制度在唐后期并没有衰落,它始终对官僚队伍的结构产生着重大影响.
唐代、门荫、间接用荫、直接用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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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2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4CZS012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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