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731.2014.01.020
奥古斯丁与神学自然法的奠基
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包括创世、原罪、自由意志这几个焦点问题.奥古斯丁借用希腊哲学为这些基本教义提供了理论框架,成为此后基督教正统教义的基础.奥古斯丁在自然法之上提出了永恒法的概念,为中世纪神学自然法划定了前提,并系统论述了“恶法非法”的含义.永恒法根本上是一种宗教道德法则,其终极目的是人死后的得救,而实现途径则是精神生活中秉持爱上帝和爱人如己的法则,正义之根本是符合永恒法的爱的秩序.
奥古斯丁、基督教、自然法、永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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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09CFX005
2014-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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