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731.2013.06.027
我国《公务员法》抵抗权条款之研究
通过对我国抵抗权制度的深入分析,认为我国公务员抵抗权制度对决定和命令的范围、错误与明显违法的界限界定不清,导致适用困难.因此,应该规定公务员可以抵抗上级发布的抽象行政行为;上级在发布决定和命令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便于公务员在发生抵抗权争议时取证,有利于公务员保护自身权益;应对明显违法的标准采取列举式和排除式的规定,明晰二者之间的界限,使公务员较好地作出是否行使抵抗权的判断.
抵抗权、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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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13-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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