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731.2013.02.009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我国的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司法制度吸收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人类共同的法治文明,独具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改革是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实现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处理好“三个至上”之间关系、司法独立与监督司法的关系、司法职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的关系,稳步推进新一轮的司法改革.
司法制度、司法改革、三个至上、司法职业化、司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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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NCET-06-0894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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