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731.2012.03.020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几点思考
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解,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而应该从马克思主义追求人类普遍解放的终级目标中看到,以人为本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应有之义;应以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内涵.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不单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更应注意马克思主义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研究不应仅仅关注政治层面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法律思想,还应从学术层面来探究其理论体系、结构和内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差异性也不应忽视.
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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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10A042
2012-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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