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731.2008.05.031
论环境民事合同
为了探究环境民事合同与传统民事合同的实质区别,并明确其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中协调和解决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实效性,采用系统论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了环境民事合同的实质,结果表明:环境民事合同具有"关系合同"的特质,而其主体的广泛性、内容的特定性、客体的特殊性、责任的预防性等特征既决定了其与传统的民事合同的不同,也决定了其订立和履行的特别要求.
环境民事合同、环境民事合同关系、环境民事合同责任
D912.6(法学各部门)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F002Z
2008-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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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