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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8771.2010.04.007

从税收契约角度论纳税人遵从

引用
税收契约论认为,税收实质上是纳税人与国家达成的一种契约,即公众按照税收契约履行纳税义务,政府则按照纳税人要求提供公共产品.从理论上讲,纳税人会完全遵照在平等基础上达成的税收契约,严格履行纳税义务.但是.我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目前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是因为税收契约忽视了纳税人的权利保护;政府履行契约度不够;纳税人的契约精神相对欠缺.为此,应通过明确界定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弘扬契约精神,公平执法,提高政府和纳税人的违约成本等提高纳税人的契约遵从度.

税收契约、纳税遵从、纳税人权利、违约成本

F27;D92

2010-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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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01/F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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