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771.2010.04.006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地区间分配方法探析——以陕西省为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在减低企业成本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上,也对地区间税收收入的变化造成了影响,建议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和税收征管体制,以科学合理的跨地区总分机构所得税收入分配方法,减少地区间税收因新所得税法实施带来的影响.
所得税、总分机构、收入、分配
F81;DF4
2010-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