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15.2014.03.024
民用资源征用主体立法完善
我国现行法律对民用资源征用主体的规定不一致,在学术上也存在不同理解。需要正确区分征用主体与征用权主体;明确主体行使的征用权具有军事权和行政权的二元属性;肯定军队在特殊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民用资源征用权。
民用资源征用、征用主体、立法完善
E266(军事制度)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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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5815.2014.03.024
民用资源征用、征用主体、立法完善
E266(军事制度)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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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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