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15.2010.06.020
论军事法的部门法属性——基于法哲学的视角
军事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在其元问题上,就是通过法律对于军事事项的规范,来解决战争、达致和平;而实在法层面,军事法则基于国防的军事需求,在调整对象上具有调整军事社会关系的独特性.同时,军事法还具有支撑其部门法属性的贯穿性和通览性的概念和范畴.
军事法、部门法、战争、和平、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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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66(军事制度)
201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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