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15.2003.02.015
试论现代国际法中的武装冲突法
近代国际法承认国家战争权,以战争法作为规范战争行为的法律制度.现代国际法禁止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从理论上不再保留战争法;但是实际存在的战争或武装冲突不能完全避免,在实践过程中,现代国际法缺少规范武装冲突的完整法律体系就日益显现其局限性.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现代国际法体系的这一缺陷,适应国际形势的要求,融合传统战争法的合理成分和现代国际法的集体安全制度,建构起规范武装冲突的新的法律体系.
国际法、战争法、集体安全制度、武装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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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4(国际法)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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