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15.2003.02.011
有关刑法谦抑性的理性思考
刑法谦抑性的思想内涵包括:刑法调整范围的不完整性、刑法统制手段的最后性、刑罚制裁方式发动的克制性;其法理基础是:犯罪发生的必然性决定了刑罚手段的策略性、犯罪发生原因的综合性决定了刑罚手段的单一性、犯罪心理机制的复杂性决定了刑罚效用的有限性、刑罚的恶害性决定了刑罚本身作用的负面性、刑罚后遗症的严厉性决定了刑罚手段的非理想性、刑罚权实现的昂贵性决定了刑罚发动的慎重性.适用刑法谦抑性,我们应当使刑事政策"轻轻"与"重重"兼顾、使刑事立法"非犯罪化"与"犯罪化"并进、使刑罚裁量轻刑化与"非刑罚化"相结合.
刑法谦抑性、思想内涵、法理基础、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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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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