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15.2002.01.010
论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
由于判例法可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适应社会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需要,它在西方的法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要进行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消除传统制定法模式下的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固有弊端,适应我国不断发展的司法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必要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我国目前在实行判例法制度时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判例形式不够统一,制作技术尚欠成熟;二是发布主体层次较乱,效力性质不很明确;三是编发程序尚欠规范.因此,要使我国的判例制度真正规范、有效,必须研究解决好判例的创制、效力、整理汇编等问题.
判例法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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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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