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15.2001.05.005
"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
要充分发挥德治与法治这两种调控手段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使之相互渗透、功能互补,必须努力做到道德法制化和法律道德化.一方面,要把道德义务按照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义务,赋予道德基本要求以国家的强制力;另一方面,法律要始终以道德信念、道德教化为基础,尽可能使道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相统一.
"德治"、"法治"、道德法制化、法律道德化
14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