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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5815.2001.01.018

试论怪圈式矛盾的解决

引用
从狭义的角度看,解决矛盾即解决成为问题的矛盾,而最成问题的矛盾即怪圈式矛盾.怪圈式矛盾双方,每一方的解决都以另一方的解决为前提,互相连结环扣,形成循环的圈.矛盾怪圈有客体与客体、客体与主体、主体与主体三类,无论那类怪圈,其线型循环都是受线型思维所致的主观臆断.实际上怪圈的循环是非线型的,其前行中必有一"拐点"存在,一过"拐点",怪圈性质便发生转换.解决怪圈式矛盾就是研究怪圈变化的规律,寻找怪圈变化的"拐点",创造条件,促使怪圈由恶性循环向良性循环转化,并防止其逆转.

矛盾、怪圈式矛盾、矛盾解决

14

B81(逻辑学(论理学))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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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5815

61-1340/D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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