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264.2009.06.030
集体林权改革后生态公益林的监管与补偿机制探讨
林改后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与承包家庭经济效益存在矛盾,目前针对生态公益林的固定补贴政策不能实现保护生态与提高林农收入的双赢目标.生态公益林个人承包后,政府和椿农信息不对称,私自盗伐不易监督,基层管理难度较大,森林风险集中化.通过假设关于经营绩效的线性补偿机制,将违法成本以概率函数期望的形式纳入模型,计算国家单位面积生态公益林的激励性补偿系数的最优值;分析加强基层监管力度对增大违法成本的作用方式,阐明对林农按照每年经营绩效进行线性补偿的方案的理论依据.
生态公益林、公益林监管、Logistic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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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7.2(农业经济理论)
2010-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26-132